有人認為數學無趣。數學這門學問裏數字是重要的角色,是這門學問裏所產生的特殊符號。就像文字一樣,結合文字成就文章;也像音符,結合音符成就樂曲。數字本來就存在於自然界中,我們只是把無形的概念以有形的符號幫助我們理解而已。
數字有趣嗎 ?
以自然數為例。1,2,3…是自然數。1排行自然數第一位;2是第一個質數;3是前兩者之和;4是2的平方;5是你我正常人手指的數目…,我所舉的例子到目前為止,每一個數字似乎都有故事可說,都有特色,都有趣。那之後的數字呢 ?
我要用數學的歸謬法(proof by contradiction)來證明所有自然數都有趣。
假設無趣的數字存在。將所有無趣的數字挑出來依大小順序形成一個集合。第一個「無趣」的數字是所有無趣數字第一個,這就是它的特色,不就有趣了嗎?與假設矛盾,所以假設不成立,於是推翻原本無趣的數字不存在的假設,所有自然數都有趣。
同理可證,太陽底下的事都有趣。
天底下總有新鮮事,端看我們看事情的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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